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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九十四章新朋友

    时楼果然不负盛名!

    不论是陈彩歌的袖舞,还是张阿蛮的蛮腰舞,亦或是梁彩青的口技,都让阿二赞不绝口。

    曲婴一曲自制的《广陵散》更是让阿二听得泪流满面,尤其是“刺韩”、“冲冠”“发怒”、“报剑”四部曲时,阿二几乎站起随音律起舞。

    酒罢歌残,俩个踉跄踉跄的人从时楼里出来的时候,天上已经不见明月,只有漫天的星辉。

    人流稀疏,两人走到虹桥之上,铁心源将手里的酒壶丢进了汴河,跨坐在栏杆的最高处,骂骂咧咧的指着东京城,也不知道是在骂谁。

    阿二靠在栏杆上用迷醉的眼神看着依旧灯火璀璨的马行街道:“好美的一夜啊。”

    骑在高处的铁心源大笑道:“以后还会有很多这样的好日子,看久了你就会发现这里其实俗不可耐。”

    阿二摇摇头道:“有过这样的一夜,此生足矣,不敢妄求太多。”

    铁心源指着阿二肩膀上的褡裢道:“明晚是属于阿大的,他早就看上时楼的烤羊脊背了,明晚,管够。”

    阿二双手附在胸前,看着满是星辉的汴河笑道:“时楼的《广陵散》不全,听我恩师说,此曲足足有四十余部,而不是他们演绎的那区区八部。

    聂政刺韩王,多壮美的故事啊,岂能是区区八部就能表现出来的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阿二肃容拱手道:“我兄弟能够为人一日足矣,少兄使我兄弟免于抵辱于奴隶人之手,阿大,阿二感激不尽。

    少兄若有仇敌,不妨交给阿大去完成,他和我不同,他的剑术恐怕不下于聂政!”

    铁心源摇摇头道:“我的仇敌我自己会处理,再说,我现在好像没有什么仇敌,很多年前与我有仇的都被我干掉了。

    我这人根本就受不了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。只要有仇隔一夜我都不舒服。

    另外,我帮你真的没有什么私心,我也不知道我为何会这样高尚,平日里的我没这么好心。

    我只是在某一个时刻发现和你在一起比和他们在一起更舒服。”

    阿大拍着栏杆笑道:“我在荒野的时候与野兽为伍。与青天为伴,可是我总想着去人间最繁华的地方去看一眼。

    而你,应该比我更加合适留在荒野里,我们两个应该换一下位置的。”

    “有一位高人说过,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围城。有的人想要出城,而有的人想要进城。

    不管是出城也好,进城也罢,都不外乎是一个选择而已。

    只要不后悔,荒原和巨城其实没有多少分别。”

    阿二笑道:“这个高人很高,不会就是你自己吧?

    不过我很奇怪,你一个十四岁的孩子,哪来的五十岁人才有的想法?”

    铁心源大笑道:“我这人性子急,别人把一天当一年过,我是把一年当一天过。自然就显得老成一些。

    二兄,你在东京应该是没有亲眷吧?”

    阿二笑道:“你觉得呢?”

    “你对东京如此熟悉,比如你能随便就走到这座虹桥上来,这里可是东京最繁华的所在啊。”

    阿二摇头道:“一位老人思乡心切,把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对我讲过无数遍,我即便是第一次来东京,对这里也会非常的熟悉,毕竟,这座大城已经长在我脑袋里了。”

    铁心源笑道:“别人都说记在心里了,你却说记在脑袋里了。和我的看法是一致的,我也认为人的记忆应该储存在脑袋里。”

    阿二笑道:“这不是明摆着的吗?如果靠心来记忆,我会的阿大为何不会?

    我们两个人只有一颗心。

    就在那座府邸里的时候,我还以为你会把我的脑袋砍下来。只留下阿大的脑袋,没想到你只是找了一个口袋就把我毕生的烦恼给取消了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会认为我会砍掉你的脑袋,而不是阿大的?”

    “因为智慧不值钱,即便是值钱,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能见到利益。

    武力不同,据我所知。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快见到好处的方式。”

    铁心源从高处跳下来,朝阿二招招手道:“走吧,我带你去一个地方,一个不会把你当什么魔人的地方,如果你愿意,从今往后那里就是你的家。

    你可以在那里种田,栽花,喂马,劈柴,闲暇时喝茶看日出日落,非常的惬意。”

    阿二大笑道:“有这样的地方吗?那对我来说就是天堂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,以前是地狱,是我们自己亲手把它变成天堂的,二兄,天堂从来都不在天上,而是在人间,只是需要我们自己去争取而已。”

    铁心源走的很快,阿二只需要迈开步子就能跟上,这一次,他没有半分的迟疑,很想早些看到自己的天堂。

    巧庄里的大公鸡喔喔叫过三遍之后,小水珠儿打着哈欠从自己的房间里走出来。

    闭着眼睛对着水渠撒了一泡尿之后,打了一个冷颤,才稍微有点清醒了。

    包子的呼噜声从马棚边上的房间里传出来,小水珠儿咬着牙骂了一声。

    就是这家伙昨晚吵着要陪源哥儿去金城县,自己才会胡思乱想的半夜都睡不着,这家伙倒好,睡的跟死猪一样。

    抬头朝西边的铁匠房瞅瞅,没看见高高的烟囱里冒烟,看样子火儿,和水儿这两个家伙也在偷懒。

    马棚里的食槽是空的,一定是福儿那个混蛋昨晚忘了给马添草料,棚子里的马匹,见小水珠儿进来了,打着响鼻提醒他该喂食了。

    小水珠儿从马棚边上的屋子里提来一桶放了一夜的凉水,水渠里的水太凉不能饮马,把水倒进水槽里,见家里的五匹马开始喝水了,他就用筐子装了满满一筐马料,倒进食槽里,又把麸皮和豆饼均匀的拌进草料里面,拿手捡掉草料里面几根过于粗硬的草根,用手亲昵地拍拍大黑马的肚皮,这才拍着手从马棚里走出来。

    路过干草堆的时候,小水珠儿把手塞进草窝想要摸出几枚鸡蛋,结果却摸了一个空,一连摸了好几个草窝都没找到一颗鸡蛋。

    没好气的将追过来讨食吃的芦花鸡一脚踹远,连鸡蛋都不下,还有脸要吃的。

    厨房顶上的烟囱里冒着黑烟,谁啊,饿死鬼投胎吗?

    小水珠儿摸摸自己肚皮,也觉得有些饿了,就快速的洗漱过后,就冲到厨房那边去了。

    厨房的气窗开着,小水珠儿看见源哥儿正在做饭,不由得裂开嘴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不过,屋子里另外两个人是谁?

    端着碗的小水珠儿笑嘻嘻的走进了厨房笑道:“源哥儿,有客人啊,多做点,我也饿了。”

    铁心源快速的把刚刚煎好的鸡蛋装进盘子里,然就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了小水珠儿已经张大的嘴巴。

    缓缓地道:“这世上有长了六根手指的人,也有长了六七八根脚趾的人,人家不过多长了一颗脑袋有什么好奇怪的?”

    小水珠儿的眼睛瞪得快要裂开了,脑子里乱的一谈糊涂,他很想问问源哥儿,六指和两个脑袋有可比性吗?

    好在屋子里除了油煎鸡蛋的香味之外,好像没有别的奇怪味道,没有怪味道就说明这里没有坏蛋。

    铁心源见小水珠儿安静下来了,就缓缓松开自己的手。

    把一盘子煎蛋放在小水珠儿面前,阿大,阿二好像并不受小水珠儿的影响,一只手喂一颗脑袋吃饭,就这样还有时间挑起大拇指夸赞铁心源的厨艺。

    小水珠儿木头人一样的吃着自己盘子里的煎蛋,吃一口东西,就抬头看一眼对面的阿大,阿二,脸上的表情也逐渐松弛了下来,还知道把茶壶里的热茶给阿大阿二添满。

    阿二笑道:“多谢小兄弟,我叫阿二,这是我兄长阿大,他不喜欢说话,莫要见怪。”

    铁心源放下手里的筷子擦擦嘴道:“以后阿大,阿二就要住在庄子里了,你想办法让别的兄弟姐妹们不要害怕。”

    小水珠儿忽然丢下筷子,像一只小狗一样,围着阿大,阿二不断地抽鼻子,甚至还大着胆子抱着阿二的脑袋长长的嗅了一阵子,才重新坐下道:“没问题,至少我已经不害怕了。”

    铁心源重新拿起筷子指指小水珠儿对阿二道:“二兄有所不知,我这个弟弟有个本事,他能用鼻子闻出好坏人来。”

    阿二笑道:“确实比观其行,听其言来的可靠。

    我在荒野的时候也是依靠本能来辨别好坏人的,只是,不论好坏人,见了我们兄弟都会立刻逃跑。”

    小水珠儿快速的吃完饭之后对铁心源道:“先看好你的朋友,等我给兄弟姐妹们通气之后,再出来相见比较好。”

    阿二笑道:“要不然我还是先把头套给阿大盖上,这样他们容易接受一些。”

    铁心源摇摇头道:“我的兄弟姐妹们没你想的那么柔弱。”

    小水珠儿从厨房出来之后就碰到了刚刚起床的火儿,帮着火儿把清水打来之后笑道:“我们要有新朋友了,那个朋友长着两颗脑袋。”(未完待续。)

    ps:  第三章